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:为加强与规范保税物流中心(B型)的税收管理,经商海关总署同意,总局制定了《保税物流中心(B型)税收管理办法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国家税务总局 二○○四年十一月十五日
《保税物流中心(B型)税收管理办法》内容详见于下载中心